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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庄水利枢纽施工供水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信息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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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移民环保部 编辑: 发布时间: 2021-05-14 浏览量: 22322 | ||
东庄水利枢纽施工供水工程是为东庄水利枢纽工程的顺利建设提供水源保证。东庄水利枢纽施工供水工程自泔河水库取水,其中干线线路总长31.4km,支线总长11.1km。工程建设对区域环境的影响主要集中在施工期,表现在施工期间产生的废水、噪声以及开挖活动对陆生动植物等生态环境产生的不利影响。通过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可以将工程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减免或降低到最小可接受程度。 2021年3月,我公司委托中国电建集团西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开展东庄水利枢纽施工供水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我公司在确定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后7日内对环境影响评价信息进行了第一次公示。2021年5月,环境影响评价单位编制完成《东庄水利枢纽施工供水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及配套文件相关要求,对本工程环境影响评价信息进行第二次公示,征求公众对与本工程建设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为: https://pan.baidu.com/s/1h5H3n1cLHMkZuk0ns0v1ow 提取码:voi4 (2)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如需查阅纸质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可在公示期间内致电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索取。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主要为东庄水利枢纽施工供水工程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范围之外人员也可针对项目建设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见生态环境部网站: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W020181024369122449069.docx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在本次信息公示期间,以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客观、公正地提出意见。发表意见时请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联系答疑。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如有反馈意见,请广大社会公众在公告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将公众意见表提交给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 六、建设单位和环境影响评价单位的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陕西省东庄水利枢纽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代工 联系电话:029-35961037 联系地址:西安市新城区西七路198号江河大厦 邮箱:1374732187@qq.com 邮编:713208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中国电建集团西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工 联系电话:029-88290467 联系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丈八东路18号 邮箱:859336896@qq.com 邮编:710065
陕西省东庄水利枢纽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5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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